支持改革派:更有邏輯的兒童色情影像控管

/ PIM, pro reform, brian-ribbon, percy-shelley

Brian Ribbon

Percy Shelley

改革派致力於為所有人爭取公平與正義

「支持改革」是一套主張應透過審慎的法律改革,為 MAP 們及青少年提供更多權利與保障的框架。此框架反映了 Mu 兩位編輯的立場,但未必獲得 Mu 所有成員的認同。

支持改革的活動人士主張,MAP 與年輕人的公民自由無需以犧牲未成年人的安全為代價。我們支持採取理性且合乎邏輯的方針,避免在未造成實際傷害的情況下將人送進監獄,同時有效預防對兒童的實際虐待。政策不應僅基於厭惡感或主觀道德觀來禁止某些行為,也不應盲目假設哪些措施能有效預防傷害,這一點在監管「未成年人禁忌影像」(PIM)的政策上尤為明顯。本文延續我們先前提出的 AMSC(成人-未成年人性接觸)改革提案(連結),該提案旨在平衡未成年人的保護與自主權,同時也呼應我們關於「軟性」社會改革的文章。我們將探討PIM政策,並說明我們對法律改革的理念。

本文將使用的術語

在 Mu,我們使用縮寫「PIM」(未成年人禁忌影像)作為一個中立的術語,以反映並非所有違法的未成年人影像都是色情或虐待性質,且這些影像往往描繪的是年齡較大的未成年人,對他們而言,「兒童」一詞未必適用。我們並不否認存在色情、虐待性質且以極年幼兒童為主角的影像。然而,我們選擇採用精確的術語來處理此事,以涵蓋「被禁止的」範圍之全部內容,從對學步兒的駭人虐待,到由AI生成的、穿著比基尼擺姿勢的青少年卡通圖像等皆包含在內。若用「CSAM」(兒童性虐待材料)等術語用於指稱後者是非常荒謬的,此類充滿情緒色彩的語言,除了最爛的小報之外,根本不適合用於任何場合。令人震驚的是,那些「正派」的出版物竟然選擇使用此類語言。

「傳統」PIM 的現行政策

目前,絕大多數國家均將製作及散佈 PIM 定為刑事犯罪。在那些未將 PIM 本身定為刑事犯罪的國家中,其法律仍將製作及散佈涉及任何年齡層的色情內容定為刑事犯罪。關於持有 PIM 的法律規定則稍顯不一,儘管多數國家已將單純持有 PIM 定為刑事犯罪,即使未涉及金錢交易。

各國對 PIM 的定義差異甚大。在針對 PIM 的處罰最為嚴厲的美國,「對生殖器或恥骨區域的淫穢展示」是判定影像是否構成犯罪的標準。評估時會考量六項標準,且無需全部符合,該影像即被視為違法:

  • 視覺描繪的焦點是否落在兒童的生殖器或恥骨區域。
  • 視覺描繪的場景是否具有性暗示,亦即是否出現在一般與性行為相關聯的場所或姿勢中。
  • 考量到兒童的年齡,其是否被描繪成不自然的姿勢,或身著不當的服裝。
  • 兒童是否全身或部分著裝,抑或赤身裸體。
  • 該視覺描繪是否暗示性挑逗或願意從事性行為。
  • 該視覺描繪是否意圖或設計用以引發觀者的性反應。

英國是首批將 PIM 定為刑事犯罪的國家之一,影像只需被陪審團認定為「不雅」,即被解讀為「違反公認的得體標準」。這一定義在詮釋上存在極大的彈性空間,甚至可能因陪審員的主觀感受,而將未成年人在浴缸中或穿內褲坐著的影像定為犯罪。在缺乏任何證據證明對年輕人造成傷害的情況下,這些主觀感受便決定了某人的生活是否會因此澈底毀滅。

未成年人自製的 PIM

當將反 PIM 的論點套用在未成年人自製的圖像上時,這些論點顯得更加荒謬

根據近期報導,目前大多數以真實年輕人為主角的 PIM,都是由年輕人自己製作。我們確實知道有許多年輕人被成年人欺騙而製作此類影像的案例,我們認為這些案例應與真正由年輕人自行製作的內容區別對待。遺憾的是,儘管相關法規已針對 PIM 的製作、散佈及觀看方式的變化進行了調整以加強懲處,卻未針對「現今許多 PIM 是自行製作而非虐待」這一事實作出相應的修正。

AI PIM 的現行政策

世界各地針對 AI PIM 的法律規定各不相同。在一些先進國家(如日本),若 PIM 未描繪真實兒童,則不被視為犯罪。而在鄰國韓國則沒有此類區分,最近就有一名男子因在自己的電腦上為個人用途製作虛構的未成年人的 AI 影像,而被判處兩年半有期徒刑。在美國,各州的法律規定不盡相同,加州一位知名插畫家,就在新州法生效僅數日後,便因觸犯該法而遭逮捕。在英國,對於看似真實照片的影像,會適用極低的「構成猥褻」標準,這意味著一張青少年穿著比基尼的AI生成影像,就足以讓當事人因「兒童性虐待材料(CSAM)」而聲名狼藉。他們還將卡通風格的圖像另外定為犯罪,且適用比「不雅」更高的判定門檻。甚至有一項法案(幾乎肯定會通過),將可用於製作 PIM 的模型與 LORA 視為犯罪。

(譯者註:台灣 AI 生成也違法,且似乎沒有註明要擬真風格才算違法。另外,「擬真繪製」的部份也沒寫清楚什麼等級叫「擬真」,IWIN和台灣政府死媽)

有些國家,例如加拿大,甚至禁止以書面形式描繪兒童的「色情」內容。在英國,一尊字面意義上的雕像也可能被視為非法。許多國家也依據淫穢法規,禁止外觀酷似兒童的性愛娃娃,此舉引發了 ProstasiaMEDAL 等組織的強烈不滿。

論點與反駁

支持現行政策的常見論點包括以下幾點:

  • 每一張 PIM 圖片都是一張犯罪現場照片,呈現了真實兒童遭受虐待的情景。

事實真相:如前所述,與針對所謂「兒童性虐待材料」而主張制定更嚴厲法律與刑罰的倡議者們所聲稱的不同,構成犯罪的門檻實際上比他們想的低很多。愛爾蘭警方(Garda)進行了一項研究,該研究被收錄於2007年出版的一本關於兒童色情內容的書籍中,他們發現,在44%的不雅影像案件中,最嚴重的影像僅描繪了裸露或色情姿勢;7%的圖片描繪了兒童之間的性行為;另有7%描繪了成人與兒童之間的非插入式性行為;37%描繪了成人與兒童之間的插入式性行為;5%則描繪了施虐或獸交行為。這意味著,截至2000年代,在英國和愛爾蘭,大多數因現今被稱為「兒童色情材料」(CSAM)而遭起訴的人,所持有影像中根本未描繪任何性行為。

當然,毋庸置疑的是,一張完全由電腦生成的圖像,若未具體描繪任何現存兒童的樣貌,便不構成對真實兒童的虐待。

  • 每當有人瀏覽兒童的影像時,該名兒童便會受到傷害。

事實真相:這是一種「像巫毒詛咒一樣的傷害」,根本不存在能導致此類傷害發生的邏輯機制。誠然,當一個人得知自己的影像「流傳在外」時,可能會因此感到創傷,但造成傷害的正是這項認知本身,而非個別觀看者瀏覽其影像的行為。道德上的責任應歸咎於那些為了獲取按讚和文字讚美而散佈 PIM 的散佈者,而非默默觀看的觀眾。此外,人們不禁要問:當事人究竟如何得知自己的影像正在被散佈?如果像 Vicky 案那樣是由當局告知的,那麼責任就在當局身上。

在 Vicky 案中,照片中出現的當事人(現已成年)主動登記,要求在涉及其肖像的案件中收到通知,以便每當她的照片被瀏覽時,都能提起訴訟並索賠巨額賠償金。此類案例不勝枚舉,美國甚至已通過一項法律 ,以協助此類訴訟。

許多與 PIM 相關的論點都存在明顯的邏輯謬誤
  • 下載 PIM 會透過供需經濟原理促進生產。

事實真相:中國以外幾乎不存在 PIM 產業,而中國境內的相關產業也正遭受嚴厲打擊。絕大多數涉及真實兒童的圖片和影片,是透過暗網論壇傳遞給個別觀眾的,這些內容由個人轉發,其免費散佈的方式類似於盜版行為。正如透過 torrent 看盜版電影並不會幫助專業電影製片廠一樣,從暗網網站下載 PIM 內容的人(絕大多數情況),也並未幫助兒童色情內容的製作方。

  • 觀看 PIM(包括 AI 生成的)會使人變成「戀童癖」,或助長其性幻想,導致他們犯下涉及實際身體接觸的罪行。

事實真相證據指向相反的方向,也就是說,觀看PIM的作用是作為一種宣洩,而非是促使人們外出與真實的兒童或青少年發生性行為的動機。部分兒童色情內容觀看者確實會犯下涉及實際身體接觸的罪行,但沒有證據顯示這通常是由觀看兒童色情內容所導致。* 此外,若將某項行為違法化的理由是當事人未來可能做出有害行為,但目前並未實際發生,則該行為不應構成犯罪。

  • 若不將 AI PIM 定為犯罪,便會讓「兒童性虐待」顯得正常且可以接受。

事實真相:不僅針對接觸型犯罪者,甚至包含任何對未成年人產生性吸引的人,遭受的極端憎恨與迫害已到了令人窒息的地步,因此光是能夠接觸到 AI 生成的影像,極不可能讓任何人突然認為與兒童或青少年發生性行為是被社會所接受的。事實上,若能對喜歡未成年人的人們(MAPs)展現些許善意,並提供無害的性宣洩管道,將在某種程度上有助於降低年輕人遭受傷害的風險。詳見《The Push》一文。

  • AI PIM 看起來太真實,以致調查人員根本無法分辨它與真實的 PIM 有何不同。

事實真相:總會有一些跡象顯示一張圖片是由人工智慧生成的,如果當局無法察覺這些跡象,就需要接受更完善的培訓。此外,將此行為定為犯罪意味著可能將某人送進監獄,僅僅是為了讓自己的工作更輕鬆,而非是因為對方確實傷害了真實的兒童,就隨便將人監禁,這是非常卑劣的行徑。

  • AI PIM 是透過 LORA,以真實兒童的模樣為基礎所打造的

事實真相:據報導,確實存在利用 LORA 生成 deepfake 影像、或在真實 PIM 中使用真實兒童製作新影像的案例,但這類情況並非主流。此外,現已有技術解決方案可區分100% AI 生成的影像參考真實兒童生成的影像。請參閱我們關於英國 AI PIM 恐慌的詳細文章

「支持改革」的立場

大多數與 PIM 相關的罪行都不應判處監禁
  • 將持有任何 PIM 除罪化

由於單純持有 PIM 並無任何符合邏輯的機制會對兒童造成傷害,因此持有(或下載)PIM 不應構成刑事犯罪。購買 PIM 則可處以成比例的處罰,我們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這僅應處以罰款,而非長期監禁。

  • 針對散佈年代久遠的 PIM 處罰應較輕

重新散佈舊有的 PIM,雖然若被拍攝者知悉此舉可能會感到痛苦,但這不應構成嚴重刑事罪行,僅應處以輕微懲罰,並依所造成之損害程度給予相應賠償。然而,那種讓人們註冊以獲知自身影像被重新散佈的機制,根本是金融詐騙,而非減害措施。若減害才是真正目的,且當事人每次得知自己的影像被重新散佈時都會受到傷害,當局便不應主動通知。

若年輕人因被欺騙而在鏡頭前表演(通常是由一名假扮成年輕女孩的男子所為),而該年輕人知悉此事並因此感到痛苦,則散佈其影像或影片的行為應受到嚴厲懲處。

  • AI PIM 除罪化,對散佈 deepfake 內容者施以成比例的處罰

純 AI PIM 的製作不會對任何人造成傷害。若使用了真實人物的肖像,當事人得知該內容已被散佈時,該散佈行為即構成侵害。在此類情況下,散佈者應承擔成比例的刑事或民事處罰。

  • 不得將人工智慧模型開發違法化。不得對 LORA 開發施以極端刑罰

製作那些並非刻意輸出特定人物肖像的 AI 模型,不應被視為犯罪。至於製作刻意輸出真實存在人物色情影像的 LORA,則應予以成比例的處罰。

「成比例」是什麼意思?

「成比例」意指處罰應與實際造成的傷害成正比,而非基於圍繞MAP(喜歡未成年人的人)們的污名。除非有證據顯示造成重大傷害,否則處罰不應導致長期監禁、性犯罪者登記或其他終身後果。

有何想法?歡迎在我們專用的論壇討論串中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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